哈萨克斯坦监管合规

总体概述

2018年,哈萨克斯坦开启了追溯体系建设之旅。在接下来的3年里,政府不断工作和规划药品追踪流程,以实现所有药品的序列化。 2021年初,哈萨克斯坦卫生部发布了产品标记和可追溯性试点指南。

 

2022年6月,正式宣布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卫生部长2021年1月27日第KR DSM-11号命令《关于批准药品和医疗器械标签指南》的修订。本规则自 1 日起生效英石 2022 年 8 月。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卫生部 2023 年 2 月 1 日的命令,药品标签和可追溯性规则已暂停。可追溯性的引入已推迟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该系统的用户可以是国际制造商的代表处或附属机构、外国制造商的可信代表、MAH、制造商及其附属公司。 API、放射性药品、出口药品、样品、ATMP免序列化。

 

在监管要求序列化之前制造和(或)进口的产品可以储存和销售,直到产品过期。

豁免

具有识别手段的药品标签不适用于:

 

1)用于治疗到达欧亚经济联盟关税领土的乘客和车辆乘务人员、火车乘务人员和车辆司机的药物;

2)参加国际文化、体育赛事和国际探险活动所需的治疗药品;

3)药房生产的药品;

4)在良好生产规范条件下生产的药物成分(活性药物成分);

5) 药典药用草药材料,包括作为草药库的一部分和消费包装中的草药材料;

6)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产的仅供出口的药品;

7)举办展览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样品,但不得后续销售;

8) 收到用于临床前(非临床)和临床试验和(或)研究的药品样品;

9) 在使用地点的医疗机构直接生产的放射性药品;

10)国家注册时需要检验的药品样品;

11)使用患者或其捐赠者直接选择的自体生物材料制造供个人使用的先进治疗药品;

12)在引入药品标签和可追溯性之前生产和(或)进口并储存和销售至有效期的药品;

13)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关于批准《关于批准《关于在欧亚经济联盟中使用识别方式对货物进行标记的协定》》》第 8 条规定的情况欧亚经济联盟的认同”。

监管要求

GTIN(全球贸易项目代码)

序列号

加密货币

加密密钥

 

* 允许使用贴纸进行序列化

聚合

聚合是在存在多个嵌套级别的情况下进行的:

 

1) 第一级聚合——将初级包和(或)次级包组合成一个传输包;

2) 第二层聚合——将传输包组合到更高嵌套层的另一个传输包中。

了解 SoftGroup 如何帮助您实现

哈萨克斯坦跟踪与追踪合规性

查看解决方案